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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 匹 擁 有 權
 
在港競賽馬匹的擁有權,是由香港賽馬會所監管。要成為馬主,首先要成為香港賽馬會會員,才有資格向馬會入紙申請馬匹進口許可證。由於申請人數眾多而名額有限,馬會每年會先要求有意者先入紙登記,然後進行抽籤,而馬主是否獲得馬匹進口許可證則要靠自己的運氣了。當會員獲得許可證後,便可在馬會認可的國家選擇 「自購馬」(PP)或「自購新馬」(PPG)運港作賽。「自購馬」(PP)的意思是曾經出賽馬匹,而「自購新馬」(PPG)則是未曾出賽的新馬。

在港的競賽馬匹擁有權可由個人名義、合資或團體這三個類別作申請。合資馬主的定義為二至四人,而團體則最少由五人所組成,但不可超過五十人。

其他有關馬匹擁有權的資料可參考馬會官方發出的馬主手冊(Owners' Handbook)。